专业号

森林资源保护:负责编制、落实全县木竹采伐、销售计划,按计划发放木竹采伐许可证;检查和监督有关单位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严格控制木竹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木材运输检查工作,抓好木材检查站的木竹放行管理和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的审核发证工作;负责抓好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管理陆地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和保护;抓好林地的管理保护和使用,协助县政府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营林生产:抓好全县造林营林工作以及林木种苗生产和各类林业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全县各类林业基地的规划、实施和检查验收;抓好林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的推广应用,做好林木种苗调剂和育苗技术指导,搞好国家“长防林”工程建设,抓好全县绿化达标各项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绿色通道工程城乡绿化绿化一体化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全县的花卉管理工作,指导花卉产业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森林防火: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负责指导管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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