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林业局关于开展“迎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做好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以来各类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和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环保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精准、精细、精确的要求,加强综合协调,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细化责任,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通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乱捕滥猎行为,查处林地征占用事件整治,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植树造林,林业碳汇开发,森林督察等攻坚措施,着力解决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迎接环保督察工作,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县林业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邓华生局长任组长,毛卫成副局长、邓刚强副局长、邱反生委员任副组长,国有林场(所)负责人、湿地公园管理局(站)、各林业工作站站长、各检查站、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并做好内业资料输机和资料数据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县相关的文件要求。
(二)做好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以来各类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做好2018年、2019年森林督查整改问题的“回头看”,完成2020年森林督查及即时图斑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常态化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湿地、自然保护区及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落实林业碳汇开发,推动碳汇交易走深走实。
四、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抽调精干人员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以来各类环保督察整改工作(2021年1月21日至2月28日)
1.根据2018、2019年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单,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 “回头看”, 逐项自查,对未整改到位的,实行问题台账管理,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 对2020年森林督查及即时图斑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安排专人抓好整改和落实。
(二)开展迎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工作(202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1. 成立林业综合执法队,开展常态化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湿地、自然保护区及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2.组建林业碳汇交易工作小组,与县发改委衔接,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开展林业碳汇开发试点工作,推进林业碳汇交易。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细化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对整改工作要认真拟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对资源保护和碳汇开发工作要加强督查督导,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制定方案,倒排工期。结合森林资源、湿地、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物等方面在保护和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方案,倒排工期。该补办林地手续的补办到位、该拆除的拆除到位、该恢复植被的恢复到位、该检查验收的验收到位,彻底消除违法违规状态。特别是拆除恢复植被地块,要抓住植树造林时机,搞好植树造林工作,争取一次性通过检查验收。
(三)部门联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形成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提高案件执法到位率。对完成整改的项目,要收集整改相关资料,按“一案一档”方式整理归档,作为整改销号的依据。对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阳奉阴违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规范管理,组建机制。以林长制工作为契机,围绕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和精准化目标,组建森林督查工作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组,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等问题,成立林业碳汇开发工作组致力推进碳汇交易工作。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让林区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理解和支持环境保护治理,凝聚政府部门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形成“同呼吸、共命运”的良好氛围。
南城县林业局
2021年1月28日